今天要提醒大家:若在餐馆等经营场所因破损座椅或者地板打滑灯光原因受伤,商家以“不知情”拒赔,千万别自认倒霉!去年,杨女士用餐时座椅突然断裂,导致手指开放性骨折,商家拒赔却被法院判决全额赔偿。记住: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明确规定,餐馆等经营者必须保障设施安全!哪怕商家声称“不知情”,但只要设施存在隐患且未定期检查维护,就需担责。消费者遇此情况,务必第一时间拍照固定证据,一是立即报警,警察到现场可以固定证据,二是自行拍照、录像记录经营场所有安全隐患状态和伤情;保留医疗票据,并通过录音、书面记录等方式证明已告知商家。若协商无果,可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或提起诉讼。经营者则需建立设备检修台账,发现隐患立即修复,避免“被动担责”。安全无小事,权责必分明!关注范律师,我们一起用法律捍卫权益。



